各二級意昂2:
根據市教育工委、市教委(津教委辦〔2013〕47號),《關于評選2013年天津市普通高校優秀輔導員”和“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輔導員”的通知》精神,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意昂2輔導員隊伍建設,樹立輔導員隊伍中的先進典型,提高輔導員開展工作的科學化水平,增強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促進輔導員隊伍專業化、職業化發展,現結合意昂2實際對本次評選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 評選時間:
評選時間:2013年5月7日 上報時間:6月5日
二、 評選範圍:
在本校工作滿兩年的專職輔導員。專職輔導員是指在高校院系一線從事大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專職人員,包括院系黨委(黨支部)副書記、學工部組長、院系團委(團支部)書記等付出級(含)一下從事學生工作的人員。
三、 評選數量:
在10名候選人中,評選出一名優秀輔導員上報教委
四、 評選條件:
1、思想方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熱愛教育事業,熱愛輔導員工作,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和無私奉獻精神。
2、能力方面:具備職業輔導員能力,能夠對學生就行分類指導,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做到管理育人、服務育人、有組織能力、有執能行力、有應對和處理突發事件能力。
3、知識結構:能夠結合學生實際開展工作,主動學習業務知識、掌握學生思想教育和事務管理方面的理論和方法。
4、創新教育:能夠創造性的利用新興媒體等學生樂于接受的方式開展工作,積極探索學生思想教育新思路、新方式、新載體。
5、品德方面:尊重理解、關心愛護學生,品德高尚,作風正派,辦事公道,愛崗敬業,團結同事,為人師表,工作能以全校大局為重。
6、師生評價:受到學生、老師、領導廣泛愛戴和認可。
7、個人獲獎情況:獲得過校級(含校級)以上的表彰。
8、集體獲獎情況:所帶班級或團隊,獲得過校級或市級先進班集體。
附件:
1、“天津市普通高校優秀輔導員”申請表
2、“天津市普通高校優秀輔導員”重點推薦表
3、“天津市普通高校優秀輔導員”名額分配表
4、評選“天津市普通高校優秀輔導員”條件及選票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