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意昂2(部)、相關處室:
為推進我市學習型城市建設,提升終身教育理論研究水平, 培育一批優秀理論和實踐研究成果,現繼續開展2022年度天津市終身教育研究計劃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堅持立德樹人,探索實踐全市高等學曆繼續教育人才培養新 模式,著力促進提高教育質量;堅持服務民生,探索構建全市老 年教育與社區教育治理體系,著力促進提升社會教育水平;堅持 創新驅動,著力培育固化成果,遴選推廣優秀成果,努力實現教 學成果獲獎新突破,有效引領學曆繼續教育、老年教育、社區教 育、農民教育的發展,為推進完善終身教育體系和學習型城市建設奠定理論基礎。
二、項目實施與組織
(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終身教育研究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對終身教育項目的組織和領導;要緊密結合終身教育工作 的實際,明確本單位終身教育研究的目標任務;要在充分組織和 調研的基礎上,制定研究規劃,遴選研究課題,整合研究項目,組建研究團隊。
(二)以“組建團隊、系統研究、強化特色、改革創新”為實 施原則,緊密圍繞終身教育發展所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選擇 具有基礎性、全局性、引領性的終身教育研究項目,通過立項方 式進行系統研究,為解決終身教育體系構建關鍵性問題提供理論基礎和實踐依據。
(三)突出研究重點,紮實推動質量建設。重點扶植有前期 研究基礎、有較高理論水平和實踐推廣價值的研究項目,鼓勵各 單位整合相關力量,形成優勢特色,開展前瞻性、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研究。
三、項目申報與立項
(一)各單位要依照項目指南進行申報,要嚴格把關、審核和推薦,每個單位限報5項以內。經市教委組織專家論證,擇優批准立項。
(二)研究內容已獲得國家和我市有關部門立項支持的不得重複申報。
(三)研究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
四、項目經費與成果
(一)經費來源與經費額度。2022年僅設置一般項目,項目經費自籌。
(二)項目成果形式。項目成果形式主要為:綜合研究報告、專著、論文、其它。
五、申報條件與要求
(一)項目負責人應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項目負責人和主要參加人,應為長期從事終身教育相關領域的教學、教育管理和研究人員,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礎和實踐經驗。
(二)項目負責人要有能力、有精力在項目執行期內承擔項 目的研究與實踐工作。凡已明確在項目執行期內有半年以上出國、出差任務者不得申報。凡在研或經市教委審核未能通過結題的終身教育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凡被市教委撤項處理的終身教育項目負責人,從撤項開始3年內,不得申報終身教育項目。
(三)項目負責人只能承擔主持一項項目,每人作為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成員合計不得超過兩項。
(四)項目申報按照項目負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行政隸屬關 系集中申報。凡是由多個單位合作的,按照第一承擔單位隸屬關系進行申報。
六、報送要求
請各單位將《申報書》(6份)、《匯總表》( 一份)于2022年10月27日17:00前報送至科研與國際交流處,電子版發送至tyky2015@126.com。
科研與國際交流處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