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院學生人數的不斷增多,學生學業壓力的不斷加大,以及學生在生活、感情等方面的壓力日益增加。學生心理工作所面臨的任務越來越艱巨繁重,學生教育和管理的難度越來越大。為了加強對學生心理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及時研究解決學生在心理方面的問題,提高學生教育和管理的針對性和時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 例會組成人員
學生心理工作例會由主管學生工作的黨委副書記、各院系部黨總支書記、年級主任及負責學生心理社團的指導老師組成。若需有關部門領導列席會議時,由主持人確定。
二、 例會內容
1、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學生心理工作的主要文件、重要會議精神,研究制定意昂2實施方案。
2、研究落實意昂2黨委、行政關于學生心理工作的主要指示,決定和工作部署及安排,布置學生工作的有關任務。
3、討論階段性學生心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對策和措施。
4、協調處理學生心理教育和管理中的重要問題。
5、研究確定學生心理工作中需要提交意昂2黨委、行政會議研究的議題和內容。
三、 例會制度
1、學生心理工作例會由意昂2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主持。
2、學生心理工作例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若遇特殊情況可提前或推遲舉行。
3、學生心理工作例會的議題,由學生工作部匯總提出,報會議主持人審定。會議主題、時間、人員一經確定,由學工部通知到人,並做好相關會務准備。
4、與會人員必須按要求參加會議,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因故不能參加會,要向主持人請假,並另派相應領導參加會議。
5、學生心理工作例會議定的問題,如事關重大,應由學工部按意昂2會議程序提交意昂2黨委或行政會議討論決定。
6、學生心理工作例會議定的事項各單位應堅決貫徹執行,學工部負責落實。並將落實情況報告會議主持人。
7、學生心理工作例會由學工部安排記錄並根據主持人的要求,編發會議紀要。